卷二:义
义是儒家道德的“五常”之一。孟子思想非常重视义,把义提升到与仁对等的地位,认为义是人心固有的善端,它和“仁、礼、智”一道构成了人区别于动物的道德性。是人们提高德性、成就道德理想人格的逻辑起点。在人生的历程中,义始终是人们的价值向导,义要求人们不贪利,不畏势,不媚俗,做一个有道德自觉心、有尊严、有主体独立精神的人,而不是做一个被欲望所左右、被权势所奴役的人。孟子还要求人们集义而养成浩然之气。做一个项天立地的大丈夫。完成道德人格的塑造。当生命与道义发生冲突、要进行生义抉择的时候,孟子反对苟且偷生,主张慷慨就义,以生命最终完成自己的高尚道德人格。这是义的最高境界。所以说,义在孟子思想中,在心为德,施之为行,行之有道。
在现代社会,欲达到正义之目的,就必须具有平等精神、自由精神、民主精神、法治精神、人权意识、公民意识,因此,这六个方面可纳入“义”的范畴之中。倡导“义”的精神,可以养成中华民族见义勇为,重视整体利益的民族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