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具有尽心尽力、忠贞不二、坚守正道等含义,包括忠诚精神、奉献精神、爱国精神、敬业精神等。忠的对象是国家、民族,是正义事业,而不是有权势的个人。
忠是伴随封建社会而产生的伦理道德 ,其初意是指利民、利公、利国 ,属于政治伦理的范畴 ,是处理个人与集体关系的原则。孔子继承和发展了忠的涵义 ,增加了利他的内涵 ,将忠扩大到社会伦理的范畴和处理人与人关系的范围。“忠”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 ,在现代社会中仍具有重大价值。现代社会的弊端最主要的是缺少了利民、利公、利国、利他的公德之心 ,而忠正是纠正这些弊端的良药。
忠信一直被孔子视作待友的基本原则,教育弟子的主要内容,“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述而》)。忠在朋友关系中是指接人待物要尽心竭力,真诚专一。“与人忠”被孔子当作人的最高道德品质“仁”的重要内容之一,一再教育弟子“主忠信”,“言忠信”,“言思忠”。对朋友的过失应该批评指正,“忠焉,能无诲乎?”(《宪问》)但这种批评应该是“忠告而善导之,不可则止”,对朋友忠心劝告,好好引导,如忠言逆耳,朋友听不进去,就应及时停止,不应自取其辱,“朋友数,斯疏矣”(《里仁》),唠叨不休,不仅达不到目的,反而伤了和气,被朋友所疏远。在孔子的教育下,曾子把“为人谋而不忠乎”作为“吾日三省吾身的首要内容,他是深得孔子交友原则的真谛的。。
孔子论忠主要是指朋友关系,虽然孔子也谈了忠君问题,但忠君也是有前提的。结合《论语》中孔子关于事君的论述、评价来看,孔子的忠君思想是很淡薄的。首先,孔子没有后世所提倡的“忠君不事二主”的概念。管仲是公子纠的老师,公子纠被齐桓公所杀,管仲不仅没有以身尽忠,反而为齐桓公效力,帮助齐桓公成就霸业。像管仲这样一位“贰臣”,不仅没有受到孔子的指责,反而得到孔子的高度评价:“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革,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宪问》)被推举许为具有“仁”德——孔子心目中最高的品德。其次,孔子没有后世儒家所强调的“君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商汤、周武王分别推翻了残暴的夏桀、商纣,孔子不但没有非议这种“弑君”行为,反而称赞他们为君子,在《论语》中称赞商汤举伊尹的行为,称赞武王有至德。由此可以看出,孔子不但没有后世的忠君思想,反而赞成推翻残暴的君主。后人将“君为臣纲”的始作俑者强指为孔子是毫无道理的。
其实,忠君只是忠的特殊政治涵义,是利国、利公、利他意义的转化,将利国、利公、利他的对象限定为国君一个人,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界定为与国君一人的关系。在历史上忠君是与爱国联系在一起的,国君是国家的代表,忠君就是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