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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一、和谐原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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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天人合一是中国古典哲学的根本观念之一,与天人之分说相对立。所谓,一种观点认为包含着如下内容:1,天是可以与人发生感应关系的存在;2,天是赋予人以吉凶祸福的存在;3,天是人们敬畏、事奉的对象;4,天是主宰人、特别是主宰王朝命运的存在(天命之天);5,天是赋予人仁义礼智本性的存在。另一种观点认为就是自然的代表。天人合一有两层意思:一是天人一致。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二是天人相应,或天人相通。是说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即表明人与自然的一致与相通。先秦儒家亦主张天人合一,《礼记·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人只要发扬的德性,即可与天一致。汉儒董仲舒则明确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成为二千年来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观点。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8:37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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