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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四、义的价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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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今约定俗成的称谓中,一般称中华为“礼仪之邦”,比如“孔孟之乡,礼仪之邦。”同时礼义并称也不乏见,当代学者韦政通所著的《中国思想史》在谈到鲁国的时候,就称之为“礼义之邦”。[1]  唐代孔颖达说:“中国礼义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华、夏一也。”如果说,在古代汉语中,“中国”更多地属于一个地域的概念,“华夏”则更倾向于代表一个文化共同体,而维系这个共同体并引导它繁荣、进步的价值基础,是“礼”和“义”。两千多年来,“礼义之邦”是中国无数仁人志士、圣君贤相所崇慕和追求的社会理想,同时,也是经由他们长期努力和奋斗而为中国赢得的誉称。正因为中华民族有“礼”的精神、“义”的精神,所以称我们泱泱中华为“礼义之邦”才名正实归。本文认为,“礼”主要为士大夫、上层统治者、有闲文人所继承,“义”多为江湖豪侠、民族志士、下层民众、行会组织所发扬,当然,两者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也有不少的时候可以紧密的体现在某一个具体事件或人物身上。单从词意上分析,“礼仪”是一个词,说的还是礼;“礼义”是两个词,说的是礼与义。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0:0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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