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者,道之魂也”,人性中离开了信,也就离开了人生之道,违背了自然规律。
对不讲信用的人,孔子曾迷惑不解,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所以他得出“民无信不立”的结论,告诫人们,富与贵乃“人之所欲也”,然“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古人把诚信看成是立身之本,立国之基,是非常符合人性和自然规律的。诚信不仅是交易的纽带,也是谋取利益的源泉。中国人在古代就意识到,诚信能给自己带来好处。这比英国亚当·斯密提出有自利行为的经济人假设要早2000多年。墨子说:“与人谋事,先人得之;与人举事,先人成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另一句古语“欲将取之,必先与之”。这些古语隐含着人们进行交易时的因果关系。意思是说,你与别人谋事,有好处应让别人先得;你与别人合作举事,应先助别人成功。只要你的行为对别人有利,你自己从中也会得到利益。不难看出,古代交易,对利也是取之有道的,能正确处理“利人者”与“人亦从而利之”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