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弟子林放问礼的根本,孔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奢”与“易”指礼仪的铺张,“俭”与“戚”则分别对应仪式的朴素与内心的哀痛。孔子指出,在形式完备与情感真实之间,宁可选择后者。这是因为礼的本质是仁爱之心的自然流露,“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礼的原则是:外在规范必须渊源于内在的真情实感。孟子继承并深化了孔子关于“礼”的思想,将“礼”从情感层面进一步内化为人的道德本性。他在论说人皆有四端之心时,指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礼”不是后天学习而来的外部规则,其萌芽(“端”)是人与生俱来的“辞让之心”。同时,孟子在与告子论辩人性善时又说:“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礼也。”(《孟子·告子上》)孟子所理解的礼的原则,是一种先于任何社会契约的道德直觉,人们不是因为行礼才变得恭敬,而是因为内心本来恭敬,才会自然地去履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