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之用,和为贵”,“和” 是儒家文化的精神内核,更是安邦定国、待人处世的根本。战国时期 “将相和” 的典故流传千古,蔺相如为顾全赵国大局,面对廉颇的羞辱一再避让,不逞匹夫之勇,最终以诚意化解矛盾,促成 “刎颈之交”,完美诠释了 “仇必和解” 与 “以义为和” 的真谛。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总理提出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舞台上尊重各国制度与文化差异,既坚守中国立场,又包容他国主张,实现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互利共赢,彰显了 “和而不同” 的大国胸襟。
对我们而言,践行 “和” 需以道义为基,待人处事多一份包容与体谅,遇分歧时求同存异,不盲从、不偏执,让 “和” 的精神滋养团结友爱的品格,传承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的优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