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读这组关于 “义的定义” 的经典论述,我对 “义” 这一中华传统核心义理有了清晰且深刻的认知 ——“义” 并非高悬的道德口号,而是立足 “适宜” 原则、兼顾公平与道义的行为准则,是指导人们立身行事的最高标尺。
开篇对 “义” 的现代阐释,精准点明其核心内涵:正义是 “利益大于弊害” 且 “按公平原则分配利益”,这三条公平准则既承认人人平等的获利权利,又兼顾多劳多得的付出回报,更强调抑强扶弱的人文关怀,让 “义” 的价值有了具体的衡量标准。而从传统典籍的解读来看,无论是东汉刘熙 “义者,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还是宋代胡瑗 “行而宜之,合于道则谓义”,都指向同一个核心 ——“适宜”。这种适宜,不是随波逐流的妥协,而是符合客观规律、契合公序良俗的恰当选择。朱熹的解读更直白,“裁处其宜而为之,则无不利之有”,道破了 “义” 的实践价值:只要以 “适宜” 为准则判断行事,就能顺应事理、无往不利。
这让我联想到生活中的诸多选择:比如小组合作中,不独占功劳,而是按贡献大小分配荣誉,这是 “多劳多得” 的义;面对弱势群体时,主动伸出援手、让利帮扶,这是 “抑强扶弱” 的义;在公共场合遵守秩序,不侵占他人权益,这是 “人人平等获利” 的义。反观一些不良现象,有人为了一己私利,不顾他人感受、破坏公平规则,看似占了便宜,实则违背了 “义” 的准则,最终会失去他人的信任与尊重。
这也让我反省自身:有时在面对选择时,会优先考虑自己的便利,而忽略了行为是否 “适宜”、是否符合公平原则。比如在团队任务中,偶尔会推卸责任,没有做到 “多劳多得” 对应的担当;在与同学相处时,有时会固执己见,没有权衡多方利益做出恰当抉择。
今后,我会将 “义” 的 “适宜” 与 “公平” 原则融入日常言行:在做决策时,先思考行为是否符合公序良俗、是否能让整体利益大于弊害;在利益分配时,坚守平等与付出相匹配的原则,不贪占不属于自己的好处;在与人相处时,多换位思考,权衡各方需求,做出恰当得体的选择。我相信,以 “义” 为准则立身行事,不仅能让自己的行为更有分寸,更能为身边的人和事增添一份公平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