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尊自爱在传统伦理中与孝道深度交融,是立身行世的根本准则,其内涵远不止自我珍视,更与对父母的责任紧密相连。《孝经》将“不敢毁伤身体发肤”视作孝之始,把肉身的完整作为自尊自爱的基础,因为这份躯体承自父母,损毁便是对亲恩的辜负;曾子进一步强调不敢自暴自弃、不敢损伤自身,甚至行路择大道、渡水乘舟以避险,皆是将自爱落实到对生命的谨慎守护中。《礼记》与《大戴礼记》则把自尊自爱提升到品行层面,提出“不辱其身,不羞其亲”,要求君子言行皆念父母,不发恶言、不涉险事,避免因自身言行失当让亲蒙羞。这种传统的自尊自爱,以孝为内核,将个体的身心守护与家庭的荣誉绑定,让自我珍视成为一种道德责任。在当下,这份理念依旧有现实意义,爱护自身身心、坚守品行底线,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至亲的尊重,让自尊自爱拥有了更厚重的伦理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