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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十一、以义制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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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并不一概否定利。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孟子也讲“制民之产”,使百姓有恒产。告子更直言“食色,性也”。以义制利的前提,恰恰是正视人对利益的合理欲求,而非以义灭利。问题不在利本身,而在取利的方式与边界。
        义者,宜也。以义制利,就是用“合宜”来判断:这份利该不该取、以什么方式取、取到什么程度、用了之后如何分配。即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取,损人利己之事不为。用之有度:不贪得无厌,不因利而害义、害人、害公。 让之有节:该争的正当权益不轻弃,该让的利益不吝让。义不是要消灭利,而是给利划出边界、定下规矩,使利在正当范围内运行。
        一个人若只知逐利而不受义制,短期或得好处,长期必失人心、损根基。以义制利,使人面对诱惑时有底线,面对竞争时有分寸,面对得失时有从容。它不是让人贫穷,而是让人不被利所奴役——利是工具,义是方向。
       若人人只以利为准则,市场会变成欺诈的丛林,公共生活会沦为争夺的战场。以义制利,意味着在制度上要有公平规则,在文化上要有道义共识,在个人上要有自律精神。儒家讲“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义对利的统摄。现代社会讲法治、讲契约、讲社会责任,其实也内含以义制利的精神。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6:0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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