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经之旨,虽万端竞起,而其要归一:利者,天下之公器,不可独行,必以义为之权衡。义若规矩,利若轮舆;无规矩则轮舆败辕,无义则利必横决。故《易》曰“利者义之和”,《书》曰“正德、利用、厚生惟和”,皆示人必先正其义,然后可以享其利。
若舍义逐利,则庙堂之上,纲纪日隳;畎亩之间,阡陌日芜。衮冕玉帛,炫目之具,适足为盗跖之资;钟鸣鼎食,适口之味,反以成饕餮之媒。推之一家,父子兄弟怀利而处,则天伦薄而阋墙之祸作;推之天下,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秦政、隋炀之覆辙,可为殷鉴。
贫富之两端,尤为利义之大防。富而无义,则骄溢奢淫,祸机伏于椒房;贫而无义,则怨咨暴戾,星火燎于穷檐。是以古之明王,设井田以均地,立市易以通货,制禄以养君子之廉,赈恤以全小人之命,使富者安其分,贫者得其生。
圣人垂戒,丁宁反复:孔子言“放于利而行,多怨”,惧其开衅隙之端;老子比“难得之货”为盗资,庄子喻财色之祸甚于毒蛇。程颢、程颐揭“理者天下之至公,利者众人之同欲”,公则利溥而怨消,私则利专而祸聚。
故治国者,当建仁义之纲纪,立廉耻之大防:爵禄不以私昵,刑罚不以喜怒;财赋有经,农末相资;教化有本,庠序以明人伦。立身者,以义自绳:见利思义,临财毋苟得;贫而乐,富而好礼;处约不滥,居尊不骄。教学者,以义为的:使童子识礼义之悦心,使士人知利欲之害政;诵诗读书,必考其义理之安,而非计其货殖之便。
如是则富者不以其财傲物,而反以施济为荣;贫者不以其困怨天,而能以守义自乐。上无怨旷之政,下无乖离之心;风雨时若,百谷用成;斯所谓“富不骄,贫不忧,上下交和而天下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