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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五、无义之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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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经皆曰:利不可独行,必以义为衡。若唯利是图,则朝可腐朽,田可荒芜,而衣冠金玉皆成盗夸;若怀利以事君父兄弟,则家国倾危;若贫富失均,则骄暴并生。是以圣人戒“放于利而行”,恐其多怨;诫“财色之祸”,喻之毒蛇。程子云:“理者天下之至公,利者众人之同欲;公其心则众利并兴,私其意则众怨交攻。”故治国、立身、教学,皆当本仁义以节利欲,使富不骄、贫不忧,上下交和而天下平。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7:00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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