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所言的“仁”,是儒家思想体系中最核心的道德范畴。“仁”字从人从二,本义指人与人之间的恰当关系。孔子在《论语》中给出“仁者爱人”的简明定义,又进一步阐释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强调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处世之道。这种爱不是无差等的兼爱,而是以孝悌为本、由亲及疏的差序之爱,体现为“入则孝,出则悌”的具体实践。
“仁”在孔子思想中既是最高德性,也是日常修为。一方面,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将自我约束与礼仪实践视为达仁之径;另一方面,他又指出“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表明“仁”并非遥不可及。这种看似矛盾的说法恰恰揭示出“仁”的双重性——既是需要终身追求的理想境界,又是当下可致的道德选择,其本质在于以忠恕之道待人接物,在日用伦常中体认和实践人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