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第一个《论语·子罕》,其他的都不能说是“坚持真理”的内容吧?坚持真理,是要自己认为那是真理后,坚持那个真理,如果认为这个真理并不正确,那就不去坚持它,坚持调整了之后所确信的真理。《论语·子罕》的内容姑且不谈,其余几个都是讲求从多个视角全面的看待问题以便更清晰的认识到事物,应该是属于认识真理的内容,而坚持真理是在认识之后的。这几个内容放在“坚持真理”之下似乎并不合适。
至于真理之说,有真理符合论,真理融贯论,后者又有个人融贯论和团体融贯论,等等说法。坚持真理,其实更多时候应该说的是坚持事实。研学或者做理论的态度就应该是“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对于事实的态度也是如此。至于面对发生的事情或存在,只有其本身才叫事实,任何带有视角的,都不叫事实。事实本身就在那,但是视角却可以是无限多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当然是“毋必”中的“必”了,只是很多时候确实是这种情况罢了,可以在发生时候或之后说,却不可以在发生之前说。发生之后可以说是因为这就成为了事实,发生之前这就是“必”,因而不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