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有人说,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或者情感去说或者去唱,去舞蹈去演绎,去画。其实我觉得这还远远不够。那种感觉应该不是为了,而应该是不可抑制,是被迫的,好像不这么做就会非常难受,难受到要死一样。在思特里克兰德上我觉得是能够很好地体现这一点的。并非思特里克兰德想去作画,而是如毛姆所说的,有一个魔鬼,在强行把他拖入到深渊里面,使他有着极为强烈的表达欲望想要将其抒发出来,而抒发出来的途径恰好是作画罢了,亦或者说只有作画这一条途径。同样的,真正的创作者,与其说是创作者,倒不如说是抒发者,他们只是将自己所感受到的东西在有着强烈的表达欲时,用文字等形式将其表达出来,是神圣之物的承接者,那些画出来的画虽然是自己画的,但仿佛不是自己的,而是来自神秘的宇宙,亦或者说仿佛来自神圣的上帝。这样的感受者,要能感受到就必须有着他们的品性和认识,因此那些圣物中也反映着作者的思想、品性和认识。所以说是“文学艺术作品中蕴含的生命精神,并不单纯是文学艺术作品所描述的对象所蕴含的生命精神,而是作品所描述的对象的生命精神与作者的生命精神交融而形成的生命精神。”这句话我是十分赞同的。
以六艺来涵养情趣和德性是好的,在这六艺之中,既能有着趣味在其中,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感受到作者当时的感受,以及感受背后所蕴含的思想,品性,以及那难以言说的感觉。同时在感受这些作品时,也能够给自己在抒发感觉时提供一定的方式,并且渐渐潜在地感受到那种所谓思特里克兰德所感受到的恶魔的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