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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三、义为行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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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对于如何行“义”的近切要求是“敬长”,“敬长,义也”(《尽心上》)“敬长”者,在家庭内部表现为尊重“兄长”,在社会上表现为尊重“君长”,两者之中,孟子尤为重视后者的实践要求,并将儒家的对等原则贯彻进君臣关系之中,,“君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视臣如犬马,则君视君如国人:君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若寇仇。”(《离娄下》),君主唯有将臣下视为自己的手足兄弟,臣子才可能会衷心事上、不离不弃,如此便是孟子所言“君臣之义”。
在今天“义”更可能出现于人际交往之中,急他人所急,为亲友分忧,仗义相助,可以称其人十分“仗义”,而在社会层面则要求个人不必斤斤计较,对于社会现象敢于发言,敢于直言不讳、反抗不平等现象,对于处于危难中的社会成员要保持怜悯之心,力所能及的对他们予以扶持,对待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始终保持高度的向心力,对于任何煽动分裂、污蔑国家的言谈举止保持敏感和反抗。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0:0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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