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大儒董仲舒继孔孟之后完善了“儒家”五常“,也是已知最早将“五常”并举的儒学家,在仁义礼智信五大精神支柱形成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向上他继承了孟子“四端”之说的知识内容,将孟子“四端”之说扩充为“仁”“义”“礼”“智”“信”,将“五常”与“五脏”“五方”“五行”“五经”相配比,形成了儒家思想的核心概念,在儒家思想演进史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仁者,亲也。“仁”是“五常”的精神底蕴、至上原则 和终极目标;义者,宜也。 具体内容表现尊上敬长、公平正义、禁民为非、反对侵凌兼并、残民暴物与不义战争。礼者,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传统道德规范的 “礼”,注重对于社会秩序及等级地位的维持,具备 道德法的作用:智,同“知”,识敏。 表现为明是非、别善恶,内心 通明,善于知人与自知,见祸福远:守信必须符合于道义,《论语•学而》 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
“仁”“义”“礼”“智”“信”在中国儒家先哲中有着先天的内嵌式的命定性,人皆有之,人人皆可成为贤者,先贤们坚信通过对民众主体性的改造和教化,便可重归尧舜之世,实现大治以今天的目光观之,故尤其局限之处,但其中蕴含的人人向善、有教无类的美好祈愿却正是当代社会所缺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