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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二、礼的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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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与礼的关系。一方面,孔子强调我们主动去遵循礼乐制度或伦理规范的重要性,所以要讲“克己复礼为仁”,讲“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另一方面;孔子也强调,我们的内心要有真情实感,有自觉、自愿、自律的道德意识,不是别人逼我去做好事,也不是做做样子而已。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如果一个人的内心没有仁德,拥有礼仪、雅乐又怎样呢。礼本身是体现仁的载体,礼仪制度也需要一些器具或用品,但孔子明确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他认为内心的真情实感比外在形式更加重要。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礼仪,与其奢侈,不如俭约;丧葬,与其办得周全,不如充分表达哀情。这表明了仁比礼更重要,礼的意义取决于仁。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8:06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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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除了从孔子对礼的阐述中得出礼的原则,也可以从阳明的思想中看出礼的原则。
阳明进而指出道德法则不在道德行为对象之中,他举例说:“事父不成去父上求个孝的理,事君不成去君上求个忠的理……”这些道德意识都是内心产生的,如果认为理存在于外在事物上,就犯了“义外”的问题。而对于事父事君的一些具体仪节规范,他并没有否认,而是认为这些规范,也即“礼”,其意义本来是伦理精神的外在表现,如果这些仪节本身异化为目的,忘记了首先必须是真实道德情感的表现方式,就本末倒置了。因此他提出“只是有个头脑。”认为学者最重要的是培养真实的道德感情与道德观念,礼仪节目要出自此心才有意义。阳明因此说:“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以此纯乎天理之心,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此心纯乎天理,其发动就能自然合于“理”,也自然能够在具体情况中选择恰当的合“礼”行为方式。因此他要求学者“只在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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