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这一概念由孟子提出。孟子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良知”指人不依赖于环境、教育而先天具有的道德意识和道德情感。“不学”表示其有先验性,“不虑”表示其用直觉性。阳明继承了这种思想并进行发展,提出“知是心的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良知是主体本有的,因此能够自然发用。并且,阳明说“心是知的本体”,又说“心之本体即是性,性即是理。”他主张“心即是理”,他的这些思想,把天理、本性、本心三者贯通,使本心直接成为天理的具体表现和发生之源。”
阳明晚年曾说:“吾平生讲学,只是‘致良知’三字。”致良知也是阳明先生认可的学术宗旨。
阳明晚年明确提出“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他以致良知来解释“致知”。他说:“致者,至也……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广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他把“致”训为“至”,“至”有极点之意,也有趋向极点的运动之意,致知表现为一个过程。因此,“致良知”可以概括为三个要点:扩充、至极、实行。一方面,人的良知在生活中会有自然的发用,但这不是全体,只有从这些发用处下功夫,扩充至极,良知本体才能全体呈露,充塞流行,否则如果私欲障蔽,就不能全体呈露。另一方面,致良知思想还有一个基本意义即依良知而行,这是阳明更强调的一面,并且能和其“知行合一”说衔接。他说“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尔意念著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尔只不要欺他,实实落落依着他做去。”这就是要把良知所知实实在在地去付诸实行,这才是“天下之达道”,而不能“把作一种光景玩弄。”正因为“致”有行的含义,因此阳明认为此说可以体现“知行合一”的精神,因此也称致良知的学说是“即吾所谓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