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关系是中国古代思想家着重探讨的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
中国的天人关系最早体现在早期原始宗教中,此时人们认为天是绝对的权威,而人则完全受到天的支配,西周初,周公提出“以德配天”取代“以祖配天”,认为人可以通过自己的自由和努力,修德来上合天道,反映了人文意识的觉醒。
孔子继承了三代对天的理解,提出了“天命”的观念,在他思想中,天虽然仍隐含有人格神的意味,但更多是自然义和道德义,也即认为天是自然的秩序,同时也是道德的终极来源.此后《中庸》发展了孔子性与天道的思想,提出了“天命之谓性”,孟子也主张人的内在德性是“天之所予”,《易传》则强调人要效法天道,他们都表明了人性或人道与天道的紧密关系,也肯定了人能够通过修身合乎天道,甚至参赞化育。
老子和庄子对天人关系的理解也相似,老子认为“天法道,道法自然”,天的运作本身就体现了道,人效法天也即效法道,人、天、道最终是统一的,庄子也认为人有天生的自然之性,他虽然常常在概念上把“天”和“人”对立起来,但其实批判的是人背离天道的妄为,因此老庄都强调“无为”,正是要求顺应天道.在此意义上,也是主张天人合一,此外,墨子提倡人要服从天志,也在另一种意义上体现了“天人合一”的观念。
西汉的董仲舒,发展了一套天人感应论的思想,他提出人副天数,认为人是天所生,因此上类于天,包括形体躯干和情感意志都是对天的模仿。而天人之间又存在者同类相动的关系,天人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宋明理学家继承了先秦儒学的天人观,也普遍强调天人之间的紧密关系。在宇宙论上,他们论证人来源于天,如周敦颐《太极图说》即提出的由太极到人和万物的生化过程,在本体论上,他们论证人性本身即是天理,如程朱所讲的“性即理”;在修身或境界论上,他们也主张应该法天、尊天、事天,如张载《西铭》描绘的境界,即体现了一种孝天事天的观念此外,道教也普遍强调人的修身养心要效法自然天道,才能长生成仙,这样一种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思想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