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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二、礼的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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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有子说:“礼的应用,以和谐为贵。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但不论大事小事只顾按和谐的办法去做,有的时候就行不通。为和谐而和谐,不以礼来节制和谐,也是不可行的。”这句话讲述了“礼”和“和”的关系,礼也要以“和”作为原则,可见“和”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之广泛,几乎无处不在,也可以看到“和”对于社会的重要意义。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8:06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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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对礼的原则进行了多方面的阐发,如“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礼,与其奢也,宁俭”“克己复礼为仁”……内容十分丰富,在这里,我仅谈一谈“和”的方面。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但不能“知和而和”。我的理解是“礼”的目的是为了使一切和谐,如人的自我内心、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甚至是人与自然之间,但是,不能为了保持或追求和谐而制定礼,即和谐不是礼制定的标准。如果只为了和谐而不辨是非美丑就制定,礼是建立在真善美的基础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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