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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二、信的价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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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董仲舒将“信”与仁、义、礼、智并列为”五常”,视为最基本的社会行为规范。并对“信"作了较详尽的论述:“竭遇写情,不饰其过,所以为信也"。他认为“信"要求诚实,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朱熹提出“仁包五常”,把“信”看作是“仁"的作用和表现,主要要是交友之道。他说:"以实之谓信",其说与孔子、孟子基本相同。在儒家那里,诚与信往往是作为一个概念来使用的。“信,诚也",“诚”与信"的意思十分接近。由此看来,传统伦理将诚信作为人的一种基本品质,认为诚实是取信于人的良策,是处己立身,成就
事业的基石。总之,是一种个人生活的准则。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0:2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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