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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二、尊敬父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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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孝”的最低境界就是尽到赡养的义务,而最高表现形式则是尊敬父母。孔子认为“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真正尊重父母的人不会冒犯父母,进而不会犯上作乱。孔子这是把尊敬父母这一家庭伦理引申到社会治理之中。近年来,我国老年人赡养的问题成为社会热点,归根到底是部分子女没有真正把尊重父母的思想刻进骨子里。不找借口逃避,和父母之间相互尊重,耐心听并着力解决父母提出的合理要求,不把赡养仅仅当作一项义务,而是一种权利,这才是当下真正的“孝”,才是“尊敬父母”的正确打开方式。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2:50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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