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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四、义的价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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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以践行“义”为快乐,为行动的指南,小人以获取“利”为快乐,为行动指南;
《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大意是,遇到该做的事情不去做,是没有勇气的表现;等等。
《论语》中的“义”,主要的意思是做人做事应当遵循的道理、准则,指应该做的事情,是一种正当性合理性价值判断、实践理性的要求,是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想要表达并加以成就的东西。
大体上,“义”有三层意思。一是指道德伦理上的合理性,具体指行为的正当性、合理性、适宜性。二是指人的伦理责任和道德义务,具体讲是要求人去做应当做的事,不去做不应当做的事。“义”是人的责任和义务,做一个人就要忠实地履行社会赋予的伦理责任和道德义务。三是指评价人的行为合理性的最高标准,比如义行、义举,儒家要求“义以体仁”、“居仁由义”、“处仁以义”等。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0:0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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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仁的关系。在孔子学说的思想体系中,“仁”是统摄各种道德规范的总括性概念,它有两个基本内涵:一曰:“爱人”;一曰:“忠恕”。“义”是仁的表现形式,指公正合宜的道理,如正义,道义。“仁”侧重于内心,是君子的思想境界,是安身立命之所;“义”侧重于外在,是君子的行为尺度,是做人做事的准则。仁义之道体现了内与外、知与行的统一。所谓“无适、无莫”,是强调君子行事不固执己见,而要通权达变。所谓“义之与比”,是强调通权达变必须以符合“义”为准则,以“义”作为衡量天下一切事物的标准。

孟子也强调,君子行事要“居仁由义”,以仁德为出发点和归宿,以合乎道义为行为准则。他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人的一生会遇到许多人生价值的选择问题,在面临价值冲突的两难困境时,为了正义事业而不惜牺牲生命,是最崇高的选择,也是一个人最难能可贵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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