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是生活所需,是人的合理需求,可以视为物质追求。而义则是精神所需,是人的自我完善和超越。在权衡“义”和“利”时,“义”应当比利更重要,甚至超过自己的生命。
人生在世,为了生存和发展,每个人都有物欲需求,所谓“食色,性也。”这是人的本性,也是人间的烟火气和动人之处。
然而在儒家看来,君子爱财,但必须通过正当手段和途径获取利益;与“义”相悖的利是君子所不可取的。孔子认为,在追求利益时,要思考所获得的利益是否符合“义”,即“见得思义”和“见利思义”。他也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在讲述孔子的金钱观时,我专门有一章,我们再来复习一下。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正当手段获得,不值得拥有。”
子曰:“富而可以通过正当手段获得,即使是普通人,我也会为其效劳。如果不能通过正当手段获得,就从我所喜好的事物中寻找快乐。”
富贵有富贵的快乐,贫贱有贫贱的快乐。如果你通过正当手段获得财富,那就毫无遮掩地去享受金钱带来的快乐;如果你暂时没有太多金钱,就学会享受简朴生活带来的快乐,这种快乐更多地是精神上的。做到贫而不抱怨,富而不骄。而如果你通过不义手段获得财富,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享受,都可能会远离你,你将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