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是指把心放在正中间,不偏不倚,一心一意,专心致志,内心无纷乱。对家的“忠”是个体内心深处“仁”的延伸,对国家的“忠”则是读家的“孝”的延伸,家国同构的缩影在“忠”之可见。忠于职守是“在其位,谋其政;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做好分内之事,不插手分外之事,这是职与责相互对应的要求,有利于良好工作秩序的构建,不至于造成职与责不清或冗杂。忠于职守要求我们违上顺道,因为“违上顺道谓之忠臣,违道顺上谓之谀臣,”违背了道而对阿谀奉承这是自私的利己者,是违背忠的;忠于职守要求我们“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对待上级要不谄媚,对待下级也要不傲慢;忠于职守要求我们坚守以民为本的思想,把人民的利益放在我们职责的第一位,正如黄宗羲所言“天下之大,非一人之所能治,而分治之以群工。故我之出而仕,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忠于职守对当今社会治理贪污腐败也具有积极的意义,一个人一旦被利欲熏心选择了贪污腐败之后,他对于人民给与的期望便视如草芥了,对职责的忠便不复存在了。所以从这个层面上看,忠于职守是对内心过度的名利欲望的控制,是以百姓为本的刚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