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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 四、仁的对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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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爱vs仁爱:
1.爱的范围和程度:儒家依据宗法伦理,承认有亲疏远近之别、贵贱差等之分。墨子则坚决反对宗法伦理,主张爱无差等
2.爱的先后顺序:儒家主张先爱自己之“亲”,然后再推及别人之“亲”,是谓“推己及人”。墨子则相反,要求人们首先去爱利别人的父母
3.在爱与被爱的关系:儒家主张尽心,不言回报,只求尽职尽伦,不过问自己的权利、墨子则站在功利的角度,提出了对等互报的原则。就性质而言,儒家的仁爱学说是一种彻底的义务论,墨子的兼爱论因对实际利益和后果的重视而呈现出功利主义的色彩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4:34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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