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历来倡导舍生取义,孔子认为“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并将微子、箕子、比干视为“殷有三仁”。孟子直言:“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还有文天祥那句垂名千古的慷慨之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和林则徐说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些思想在一代代中华儿女身上焕发着不竭的精神张力。
但是有一种声音也不该被忽视,例如王阳明的高足王艮就反对戕害自己肉体和生命,他指出,“能爱身,则不能不爱人,能爱人,则人必爱我,人爱我,则我身保矣。”“吾身保,然后能保天下矣。”(《明哲保身论》)他强调以“安身”、“保身”为前提,重视人的自然生命的重要性,毕竟人的个体生命是实现理想抱负的客观前提,所以呼吁爱护生命以避免无谓的牺牲也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