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义与利的关系问题上,孔子是重义轻利的。他认为,一个人要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要成为具有仁德的“君子”而不是“小人”,就应把义作为个人立身的根本,以义为最可尊贵,把义作为行事的准则,明白义的真正含义, 这是对“君子”的起码要求。与“君子”相对的“小人”才不知义,才只懂得利,才一味地追逐利益。在孔子的心目中,物质利益远远比不了道德的价值,人的精神需要比物质需求更为重要。所以他说合乎道义的生活,即使贫贱困苦,也会令人感到乐在其中,感到精神上的满足与充实;相反,如果凭不正当手段得来富贵,虽然在物质上得到了富足,但不过像飘忽不定的浮云一般,转瞬即逝,不值得一顾。
孔子之所以这般忧心忡忡,是因为他知道“放于利而行,多怨”,也就是说,如果社会上人们只知道追逐物质利益,而忽视了道德仁义,社会当然就会混乱。为此,他不仅本人很少谈到利益,而且希望每一个有仁德的人都只忧道之不行,不考虑生活的问题,只忧虑自己的为人,并不担心是否贫穷。只有这样,社会的祸乱才能结束,“无道”之世才能变为“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