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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四、自尊自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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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中有两个字,一个「时」,一个「位」,用现代语来说,就是时间与空间的因素。一个人处身在某一位置上,负了一定的责任,在刚好遇上某种情况时,而为社会、国家、天下人类牺牲,那才是对的。不在那个位置,不在特殊的时机,虽有救人救世之心,做法应该两样。也就是每人要在自己的本位上,为救世救人去做出最适当的效益最大的事来,这才是对的,这就是孝。
《弟子规》中说:“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意思是: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不要使其受到伤害,让父母亲忧虑。更要注重自己的品德修养,不可以做出伤风败德的事,使父母蒙受耻辱。
曾子曰:“父母生之,子弗敢杀;父母置之,子弗敢废;父母全之,子弗敢阙故舟而不游,道而不径。能全肢体,以守宗庙,可谓孝矣。”这段记录在《吕氏春秋》中的话主要是说:"父母生下了儿女,儿女不敢选择自杀;父母养育了儿女,儿女不敢自弃;父母保全了儿女,儿女不敢有损伤。所以儿女在走水路时,定选择乘船而非游泳,能走大路时一定不要选择小路。保全自己的身体,让其可以守住祖庙,这就是孝了。”
因此,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也是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尽孝的一种方式。
当我们的身体不健康、所处之地不安全、财富不丰厚时,父母的心情会怎么样? 如果我们不走正道,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会对父母造成怎样的伤害和影响?父母会有怎样的担心和顾虑?若父母寝食难安,我们何来孝而言?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2:3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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