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教授曾说过中国人为何天经地义地认为,“小我”要服从“大我”,“小家”要服从“大家”,私人利益要服从公共利益?这不仅仅是一种价值观的倡导,更是一种制度性的结构。其中一种重要的传统制度,便是丁忧。
尽管自古以来一直都存在着忠孝两难全的这样一种说法,但是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种对我们的孝的一种存在偏见的不够全面的一种理解。我们要意识到“家国同构”,忠孝一体。
一个人的孝与对这个社会的忠是没有冲突的,一个能尽孝的人,必定能够报效祖国,在自己的国家中尽忠的人,他能履行孝道必定是明白什么是正道,明白真的孝是什么。同时我们要意识到人有两个家,一个是自己的个人的家庭,另一个则是我们的国家,我们是一个家族联系构建起来的社会,国家便是由一个个的小家来组成的大家,我们在对小家进行孝道的同时,更是要在这一个过程之中学会对大家进行孝道,这一份孝道演化一下便是忠道,因此忠与孝是不冲突的,是一体的,没有界限。忠孝一体,家国同构便是对此最好的一种诠释,我们每个个体的成就是在社会之中实践才获得的,因此我们最终要落到社会之中,我们在小家之中孝德的进行是一种学习实验,以便来获取对孝德的真谛认知,在小家之中所实行的孝道也是浅层的初级的是要受到社会的规范的,要服务于大家的一种孝道。我们的学习收获最终是要回归到社会之中的,为社会这一个人类大家族服务的,对大家进行一种回馈的,因此我们有时看起来不孝的行为那仅仅不过是一种只顾于个体利益而忽视群体的错误认知,其实只要符合社会规范符合忠的定义那边也是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