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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五、无义之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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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为人们提供了为人处世的标准。与“义”相对立的是“利”,我们常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纵然会有自己的私利,但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不能以损害别人的利益为前提,这就是为了“利”而舍弃“义”。没有了义,就会只顾自己的私利,成为一个人人唾弃的自私自利之人,从而被社会所抛弃。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7:00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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