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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二、信的价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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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而有信,是一个对象对另一个对象的诺言。这个诺言,世人默认为是需要被实现的东西。久而久之,仿佛就变成了一个义务,一个承诺者对被承诺者而言的义务,人们的自主自愿自发,被掩盖在了义务的枷锁之下,诺言就变成了一个沉重的负担。
    但诺言,从来就不是负担,也不应该是负担。一个人为另一个人做出承诺,在于这个人他自己自愿,他愿意与这个人再次发生连接,愿意做更多的事,有更多的新的体验。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个人,他是自愿的。但是在行为发生之前,二者之间并没有任何联系,因此,诺言成为了二者的桥梁和纽带。诺言的实现,意味着二者之间的联系真正的发生了。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0:2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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