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物论》说:“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若是从个人的体验来理解,站在心灵的角度上去直接悟道,那么万物皆可是道,万物也就无所谓彼此、生死、贵贱了,道也就无处不在了,通过“坐忘”体道,也即是体悟万物;而若是仅仅站在现象之物的位置看世界,单单用肉身、智巧去观察和思量万物,是无法进入大道,实现解脱与超越的。
诚然,每个人的解释中或多或少会有真相的成分,然而这种真相不过是偏而不全的样态,然而当我们以之为真相或真相的一部分的时候,就会存在问题了。正如色盲和一般人看同一个颜色,所呈现的样态有所不同。真相是什么呢?在一般人眼中,世界是五颜六色的;在全色色盲眼中,世界是灰白的。那世界颜色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是五颜六色还是灰白色的呢?颜色的真相有其本身的存在,但是我们谁也不能确定颜色的真相是什么,五颜六色和灰白色只是分别于我们眼中的事实。你眼中的蓝或许是我眼中的绿,我眼中的绿也可以称其为“蓝”,但这种蓝和你的蓝是有区别的,至于真正的我们名之为“蓝”的是什么?“蓝”的理念也终究不过是一个名义上的蓝,蓝或被称为蓝之物作为独立的客体,我们无从知晓;正如我们弹琴会有琴声,是主体作用于客体,然而正因为它是琴才会有琴声,琴或琴的真相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