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的第二至第六章,分别论述了从天子到庶人五个不同等级的人实行孝道的不同方式。前四个等级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行孝,侧重于政治和功名方面的成就、作为,分别是“保天下”、“保社稷”、“保宗庙”、“保禄位”,而《庶人章》则说: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庶人之孝”,在儒家的孝道思想中,可能是比较“低级”的,然而,赡养父母,却是实行孝道的最起码的、最基本的方式。曾子曾说:“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祭义》)“能养”虽然只是“其下”,却也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