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忠”,一般人想到的,可能是效忠、尽忠于君王,抑或爱国之意。在春秋时期,“忠”的确有这样的意思,不过却只是其广大内涵中的一部分。披览《左传》、《国语》等史料可见“忠”在春秋时期,实是关键性的道德概念,亦是人之所以为人所需具备之道德。《国语》云:“天事武,地事文,民事忠信。”此言出自楚昭王问观射父“祀牲”时。从天、地、民三者并列观之,“民”并非指统治者辖下的子民,而是指“人”。因此,“民事忠信”即人最应致力者在忠信。《左传》所载:宫之奇云:“夫国非忠不立,非信不固。”此事发生在僖公五年,上距春秋之初不到七十年,一样是从关键性的角度,论忠信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