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尽忠,必以尽孝为前提。“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大学》)。先修身于孝敬之德,而后方可尽忠于国。不能孝敬父母,何谈报效于国?父母之恩不报,何能有国恩之报?尽忠于国,必本于尽孝之为。仁者无不爱,急亲亲之为务。舜居大位,以不慕父母为忧,故为大孝。孝敬父母,既是人品的必然体现,又是治国的必备素质要求。非孝顺父母则不足以齐家,非齐家不足以治国。在《孝经》中,认为“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开宗明义》)爱亲者,则不敢恶于人;敬亲者,则不敢慢于人。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则不敢毁伤,而恶慢于人不免伤身。若能“爱敬尽于事亲”,则必能“德教加于百姓”,而仁爱教化推及于天下。孝的“终于立身”,实是“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的“孝之终”。“立身行道”,则道不离,弘毅仁道;扬名后世,则建功立业,就为治国之政绩。“常存仁孝心,则天下凡不可为者,皆不忍为。”(《围炉夜话》)有仁孝心,便有不忍人之心,就会行不忍人之政,兼善天下。尽忠于效国,必然以尽孝于父母为根本前提。同样,孝敬父母就必须光宗耀祖,致力于尽忠于国。最大的孝敬,是继承父母之志而使之无愧对己生养的付出,以报效祖国之功名回馈父母所赋予的生命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