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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一、义的定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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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最普遍的解释是“义者宜也”,“义”包含了对恶的抵制,其中包含了良心拒绝的内容; 在义利关系中,儒家首先认为义本身就是目的,强调它的内在价值,这种价值不需要借助外在力量,所以没有必要到道德领域之外去 寻找义所以存在的根据。“义”需要自我思求表现出来,又包含了良心自由的韵味; “义”是每个人共有的,具有了平等的特征; “义”不是需要在“外”求的,孟子的义由此具有了某种原初性。当孟子诉诸于这样的义、达于人伦的时候,多少具有了对多数人的正义感的期待。从实践应用的角度来说,也需要把孟子对人伦之义的思考和正义论对公平正义的社会体系的思考结合起来。人伦秩序既受到义之端的规定,也会构成伤害正义感的力量。即便是从义之端的角度来看,公平正义的社会体系也正是“义”所要求的,公平正义的社会体系保护了“义”,而限制了“不义”。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7:32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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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的 思想,在孔子之前就己存在,在《论语》中多有涉及,但它所蕴涵的意义和价值被置于仁礼一致、仁智统一的结构之下,显得不是十分突出。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内涵也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完善,尤其表现在《孟子》一书中。如果说孔子思想中最核心的概念是“仁礼”,那么,对孟子来说,就是“仁义”。当然,“义”也有其独特涵,义作为一种有独特性质的道德价值,“义”的基本意涵是“道理”和“规范”,且具有两个特性:一是它与“行”即行动关联密切,其实践性更为鲜明;二是它带有明显的禁制色彩,首要之义是不违反规范,并以畏慎遵从的态度对待。此外,“义”不仅指社会生活的律则,而且指社会生活中阶层秩序与合理性的结合,特别表现于阶层井然、以尊重高位者和贤能之人为首要价值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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