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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七、爱护生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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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来也是苦涩,爱护生命,本应该从诸多方面着手以提高生活质量,从而让鲜活的生命都有尽量完满的生命体验。但是,如今一提及“爱护生命”,多是联想到其对立面——人们因为灰心失望,或遭遇挫折而对明天感到绝望等等,因而决定放弃生命。从这一转变与矛盾出发,我们应该有以下思考
        其一,要敬畏生命。生命于个体而言,是一次珍贵的体验,我们应该在有限的生命长度中尽可能创造出最大的价值,要让自己的生命在岁月的积淀中绽放出最美的花朵。当然,仅意识到生命的可贵与价值所在是不足够的,我们还需要对生命本身多一分畏惧。畏惧生命的稍纵即逝,而非畏惧死亡。相反,我们应该坦然接受生命终有结局,也正因如此,我们不应该虚度光阴,不应当在每一次挫折之际草率地、消极地想到终结生命。比起克服困难,结束生命看似容易,一了百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多少自杀未遂者是抱有一丝侥幸的,他们自述,失去生命意味着任何尝试的可能性为零。而克服困难,当下看似痛苦,但这之后的满足感是巨大而宝贵的。
       其二,要澄清杂念。欲望让人痛苦,让人有所期待,也让人惴惴不安。生命的知性和完满性是指人对世界和自身有丰富准确的认识,基于此,人们懂得放下种种欲望,亲近自然,然后悦纳自己。从庄子的心斋坐忘,到王阳明之心学,无不体现出心思空灵澄澈的必要性。这也不是消极地强调无所作为,放弃行动。相对的,这是说在正常的诉求范围内,合理和可实现的欲望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如若人对于可望不可及的事物抱有期待和侥幸,这种错误的观念恰是我们所反对的。因此,我们应依自己的能力合理地设定目标,目标自然可以随着自己情况的改变稍作调整。
         生命的爱护,既体现在对生命的珍视,又反映在对自身生命价值的观照和思考上。同时,我们应该放宽眼界,将对他人生命的爱护也纳入自身爱护生命的范畴内。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6:40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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