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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九、为亲解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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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算为亲解忧呢?
《孝经》开宗明义章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这就是告诉我们首先要爱惜自己,因为父母对子女的爱、子女对父母的爱都发于自爱,即生物延续自身生命,并使自己快乐的本能。此为孝之始。

其次,就是让父母的精神遗产能够留存于世。这样做,一是能够让父母在世时能够感受到子女带给他们的荣耀,从而让父母发自内心地快乐;二是在父母去世之后,让他们的精神与世长存,从而让他们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此为孝之终也。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1:51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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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孝经》中所说是围绕生命延续这一核心。

孔子本人也有过相关阐释。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

等等,其中为孔子所言,且与孝的定义有关者,共有五章,在此处就不一一列举,有兴趣可以自行查阅。

从这些阐释中为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更多的是在教授与父母相处过程中该如何行止,而并没有讲述孝的具体含义。个人认为这恰恰说明孝的方式并没有一定之规,孔子作为一名重视因材施教的老师,在弟子问孝之时,结合各弟子的特点,给出了适合他们的答案,让他们在生活中践行,从而渐渐明了孝的含义。而孔子生活的年代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某些国学班一样,让小孩子背诵弟子规,如某些女德班一样,让女学员们学什么三从四德,这些组织者实在是又蠢又坏,为了一己私利毒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本朝太祖当年就曾写过《反对本本主义》一文来批判教条主义,而今居然还有人对这些东西趋之若鹜,实在可悲可叹。

孔子曾教导曾子,让他面对父亲的愤怒殴打时要躲闪、逃跑,而不是愣着挨打。因为如若曾子被打坏,他的父亲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更遑论内心的痛苦,这是将父亲置于不仁的境地。连孔子都反对教条主义,反对愚孝,什么《廿四孝》就不要拿出来丢人现眼了。我们在和父母相处的时候,不必拘泥于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万万不要愚孝,父母有过错,我们要规劝引导,必要时采取诸如大义灭亲等必要措施。千万记住,我们要从爱出发,如此才是亲子关系的正道,才能让亲子关系更加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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