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楼陈杰思的帖子敬老、爱老、孝老,一直是我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现在很多农村地区都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许多的年轻人都出去打工,把年迈的父母留在农村地区,甚至老人在子女成群的情况下也无人照料,子女互相推诿、产生矛盾,而老人就成了部分不孝子女的受害者。
如果说在封建社会,子女对于父母的孝顺更多地靠道德去维系,而在社会风气追求个人享受、人性自私化的今天,道德显然已“力不从心”。我认为,部分社会个体既然已经堕落,就不必徒然慨叹世风日下、道德沦丧,而应该使法律成为刚性存在,补道德之不足,成为高悬不孝女子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把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打包,只要子女出现不孝行为,就对子女整体进行制裁,环节少,程序简单,基本事实易于求证,对子女形成潜在压力,使他们能够主动地、体贴地赡养父母。有了法律外部的强大压力,把年迈父母与不孝子女间的矛盾转移为子女间的矛盾,这就改变了此前与不孝子女间的冲突中父母所处的弱势地位,大大维护了父母的权益。
当然,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我们每个人都应有高度的自觉去践行中华民族的优秀孝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