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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 四、仁的对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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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陈杰思的帖子

        孔子将“仁”定义为“爱人”,所以“仁者爱人”常常会被简单地理解为爱他人,但事实上,“爱人”不仅仅是“爱他人”,也包含着“爱自己”。《论语》中就时常显露着“自爱”的智慧,比如曾子病重时对弟子说:“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这就充分展现了其对自我肉体的爱护和对自我生命的珍惜。
       王尔德说过,“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王安石在《荀卿》中也曾言:“爱己者,仁之端也,可以推以爱人也”,由此我们不难发现,不论是浪漫还是仁爱,其发端是自身,其最先被给予的对象也应当是自身,只有当自己懂得尊重自己,自己能够爱自己,我们才有可能推己及人,给予他人善意,浪漫和仁爱。有人可能会疑惑,既然自爱是仁爱的开端,有些人看起来非常爱自己,永远把自己的利益永远放在第一位,但是他却很难做到爱他人,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这种情况下的爱自己并不是儒家以及这里所探讨的自爱,这种情况下的自爱只是一种利己主义,而对于肉体生命,儒家所探讨的自爱并不是一种类似于动物本能式的,盲目的利己主义,不是对于自我利益的追逐以及对于自我生命的贪念,而是讲求“克己复礼”,讲求清醒且理性,节制且有原则的自爱。
       弄清楚“自爱”的真正内涵之后,我们或许会疑惑既然先有爱自己,后有爱他人,那为什么有些人宁愿舍身也要取义,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他人,是不是这些人的“爱他人”超过了“爱自己”,他们不够爱自己呢?事实上,在我看来,这些伟大的人并不是不够爱自己,恰恰相反,他们这种做法其实是自爱走向极端的显现,他们奉献了自我的肉体生命去换取精神生命的永恒,这种伟大的奉献成为了肉体自爱的最高价值,在他们“爱他人”的背后体现了他们“自爱”的高贵灵魂。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汉代扬雄在《法言·君子》中说“自爱,仁之至也;自敬,礼之至也”的原因之一吧。
       在我们的社会中,我们时常可以看见很多具有伟大“自爱”的人,他们真正诠释了何为“自爱”,何为“以自爱推及爱人”。例如为救落水的老奶奶不幸遇难的32岁外卖骑手王静,为维护人民利益,与持枪毒贩殊死搏斗,身负重伤,后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的38岁副队长蔡晓东 ……他们永远值得被我们铭记,我们也应该向他们学习,成为一个具有伟大“自爱”的人,让自己发光发热,用自己的行动,在社会这张大宣纸上写好“仁”这个大字。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4:34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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