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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六、义利相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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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儒学家王夫之指出:“义者,正以利所行者也。事得其宜,则推之天下而可行,何不利之有哉?”其思想一定程度上对被宋明理学扭曲的义利观进行了有效地补正。先秦史书《国语》就曾明确指出:义以生利,利以丰民。由此可见,社会推崇正义的根本落脚点还是在维护公众的利益。但是随着儒学被异化为统治者加强君主专制的工具,儒家的义利观逐渐从欲利好义,转变成了压制正常利益需求的所谓公利观念。随着明代商品经济的活跃,儒家对正当的物质利益给予充分肯定,再此确立了循天下之公的正确义利观。利中有义,义中有利,义利合一,反对错误的道德禁欲主义。回归儒学本源,我们更应当充分肯定人性中合理与欲望,才能在使正义避免成为空洞的说教。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0:0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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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 陶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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