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道德规范之一。原指为人诚恳厚道、尽心尽力,后有忠于他人、忠于君主及国家等多种含义,如“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有时特指臣民对君主和国家应尽的道德义务。随着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形成和加强,“忠”成为臣民绝对服从于君主的一种片面的道德义务.《说文解字》上说:“忠,敬也,尽心曰忠。”《忠经》中的解释是:“忠也者,一其心之谓也。”朱熹在《四书集注》中也说:“尽己之谓忠。”这都是对“忠”的正确理解。显然,“忠”是一种人对他人他事应具有的品德和行为准则。一个人不仅要对自己的份内之事,对亲、师、友、君所交待的事要忠(尽心),而且待亲、待师、待友、待君都应该忠(尽心),当然这“忠”并非是无原则的。在孔子的儒家学说看来,“忠”隶属于“仁”,忠是诚实的表现,它同时受“义”的节制,是众多美德中很值得称道的。《论语.里仁》里曾子曾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学而》中有言:“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也就是说,君子行事以忠信为主。不过,纵观《论语》,孔子从未要求臣应对君无条件的“忠”。《论语.八佾》篇中,有一段鲁定公和孔子关于臣子忠于君的对话。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孔子的意思是,如果君主能按照礼来对待臣下,那么臣下就会尽心去做君主所任命的份内之事。即君王以礼待臣子是臣子“忠”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