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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十、舍利取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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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先辈们面对个人利益与国家大义的抉择时,纷纷给出了自己的态度:屈原说“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尤未悔”,文天祥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谭嗣同言“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在今天和平环境中,我们虽不致牺牲生命,但“舍利取义”并非离我们而去。“舍生”已不限于舍弃生命,也包括与生命同等重要的个人利益。“取义”也已不限于国家大义,而是包括国家大义在内的一切正义的行为。这种意义上的舍生取义,虽不像先前的义士、烈士那般气壮山河,但却是不可低估的一朵火花,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有平时肯为正义之举放弃个人利益,在关键时刻才会毫不犹豫地献出生命,维护心中的“义”。
    前段时间,山东男孩刘一宁为就陷入危难中的陌生的女孩,勇敢地冲上前去,导致右手腕被砍伤,五指手筋断裂。艺考主项是声乐,副项是钢琴的他理论课考试和之后的乐器加试都可能无法参加,但他一直在说“不救,我可能会后悔一辈子,我是山东大汉,没有事。”面对与自己毫不相识的陌生人,和自己的大好前程,他选择舍利取义。他是我们的榜样,是真正的中国传统文化中“义”的继承人,希望我们的社会中能多一些像他一样的为义而不顾自己利益的人,而不是见利忘义之人。
利,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吾必舍利而取义也。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6:15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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