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说:“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在朱熹看来,天理,就是仁、义、礼、智、信等儒学伦理;人欲,就是人的口、鼻、耳、目、四肢之欲,又称为“物欲”或“私欲”。
古人说:“食色,性也。”人欲,是人的天性。纵观人类发展的历史,正是人的欲望,人不断增长和发展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人类的社会生产和科技进步。人欲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然而,人欲也是危险的,所谓:“欲壑难填”,人欲是永无止尽。因此,为了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必须将人的欲望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以义制欲”是可行的,要用正确的、正当的“理”,即用道德观念、法律观念来控制、克服不正当的、过于膨胀的欲望。例如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与道德双管齐下,达到修养身心、和谐社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