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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二、社会和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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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大同社会是中国古代对于和谐社会的原始设想,它营造了一个极其理想化的“为公”的社会,希望人各尽其能,弱势群体能够被适当关注,社会秩序能够井然有序。可以说,大同理想社会的建构是朴素的、理想的,是对和谐社会理想追求的体现。
       而今,“和谐”经过改造,已被纳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其内涵得到了丰富的扩充:民主法治得到严格践行,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全体人民互助互爱,创造活动与才能得到大力支持,人民生活安居乐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和谐理念真正运用于社会,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体现了对和谐理想的追求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8:28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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