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基金会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经典学习]四、自尊自爱 [复制链接]

1#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古代圣人教导我们,自己的肢体、头发和肌肤都是从父母那里得来的,不敢毁坏,这是孝行的开端。《弟子规》中也有:“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从上述文字我们可以看出,圣人眼中的“孝”比较极端,它将父母和子女牢牢地捆绑在一起,子女出生就好像是父母的附属品,只有言听计从、从不抗命才是孝顺。甚至子女的生活都与父母紧密相关。父母过世了,子女要守孝三年,这三年里不能做官,不能吃好的,不能穿好的,甚至不能安心睡觉,这是不是有点矫枉过正了。所以,我今天要讲述的,就是传统孝道文化中的净化与糟粕。
        首先来讲讲孝道文化的精华部分。古人讲:“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父母给予我们生命,我们便要在双方有限的生命中发挥最大的效益,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同样的,“不辱其身,不羞其亲,可谓孝矣”。不要让父母感到羞耻,遵守法律和道德准则,这就是孝。这种孝道文化有助于实现社会安定和谐,这是孝道文化精华的一面。
        中国传统孝道文化中也有糟粕部分。第一,中国传统的孝道,并非是孝敬父母,真正孝道的含义就是皇权思维的延续,是维护“家天下”的宗法制度。如“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为臣纲”。为什么说“百善孝为先”呢?因为他们的逻辑是,如果连你的父母都不爱,你还会爱谁呢?所以儒家讲“推己及人”,只有先爱父母双亲,才能顾及到身边他人,才能爱社会,实现家族观念和社会观念并举。所以孝道最终落脚点是君王加强统治的需要。
        第二,正如我上面所说,中国传统孝道文化认为,子女就是父母的附属品,甚至无法掌控自己的身体,这一点也是不对的。因为当代社会强调自由与个性,任何一个人都拥有法律和道德准许范围内的权利,所以父母与子女之间并没有建立“郭巨埋儿”那种极端联系。这也是传统文化在今天需要改进的地方。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2:3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