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百善孝为先”孝文化是中华传统美德中永远逃不过的话题。一方面,我们自古以来就有着重视人伦关系的观念,以家庭为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以壮大家族、光宗耀祖为价值追求,孝可以说是这一系列关系和秩序的规范的总称。另一方面,人们又将孝看作道德和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要素,是实现其他许多道德和价值(如仁、义、礼、忠、信等)的前提条件,因而受到格外的强调。但是现代人所理解的孝的含义受到了一些西方思想的冲击,很多现代人认为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完全可以用西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的观点来看。在他们的理解来说,父母生下孩子确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样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有些道理的。但是我想说的是只用这种西式的看法来阐述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是完全不足以的。孝文化在中国不仅仅是法律所规定的条文,更是中国人不可更改的先天的文化烙印。因此中国人的达到孝的状态不仅是完成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义务,还应注意父母的精神状态达到物质与精神相统一的孝。我想这才是现代人应该注意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