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义和利发生相互冲突,不可兼得时,儒家强调义重于利,精神价值高于物质价值,重视道德境界的追求,重视人格尊严和气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企业要先义而后取,利己先利人,利己不损人。“不义之财不可得”,更不能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谨尊仁义之德,要先人后己、先公后私、先利顾客,后自己获利.
企业职业道德具有主观上的“利他”性和客观上的“利己”性,二者是辩证的统一。“利他”是“利已”的前提基础,“利己”是“利他”必然结果。涩泽荣一(日)也认为只有依据仁义道德和正确的道理而去致富,其富才能持续下去(《论语与算盘》)。“义”是“利”的手段和途径。企业员工在职业实践中视顾客为上帝,对用户负责,必须会赢得客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以儒家思想塑造“企业魂”,就要把企业成员过分注重功利的道德心态引导到祟德尚义、见利思义的道德价值轨道上来,把主体性意识引导到自觉的道德精神上来,把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引导到以企业集体利益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