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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十、舍生取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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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生取义,是我们历来谈论的经典话题。在鱼与熊掌之间,在生与义之间,我们究竟如何抉择?如果放弃了生存的机会,选择了精神上的义,又有怎样的阐释?
《论语》有言:“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也就是说,有道义的人,会为了心中的信念和仁道献出自己的生命。这就意味着,在这世上,对于一些人来说,有远比生命更重要的事物存在着,他们这一生不为活着而活着。慷慨说着“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儒学者,诉说着“死而不义,非勇也。”的古人,强调“士可杀不可辱”的文人,还有激昂陈词“义之所在,身虽死,无憾悔。”的勇士......可以看出,古人们心中崇高的道德信仰和敬畏生命的意识。他们视“义”为重于“生”的存在,并由此展开论辩,探讨“义”之所以值得重视的原因,并正确界定为“义”献身的条件。
“非其义,君子不轻其生;得其所,君子不爱其死。”白居易说,不合乎正义,君子决不轻易断送生命;死得其所,君子不吝惜自己的生命。实际上,对于“舍生取义”的界定,白居易采用的标准是判断事情的正义性质与否,这体现出他并没有漠视生命,而是尊重并意图最大化其价值。朱子也讲了相似的言论,“义在于生,则舍死而取生;义在于死,则舍生而取死。”生与死,不在一念之间,在于“正义”与否。问正义为何物?其实,正义象征着学者们心中学道的最高要求。也就是说,“正义”可以泛指一切与学问知识进步相关的因素。这足以体现出学者的伟大,而世人亦将永远铭记这些走在学问前沿的学者们,并向他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正如汪汲所述,“世俗以形骸为生死,圣贤以道德为生死。赫赫与日月争光,生固生也,死亦生也。碌碌与草木同腐,死固死也,生亦死也。”不错,在追求道的路上,有志的文人们不觉苦累,反而在这种奋进的过程中感到生命前所未有地鲜活美好。而在物质富足,却万马齐喑的时代中,他们往往寄情山水,为自己满腹的愤懑造一个发泄口。
生命诚可贵,但仍有人会视个人追求重要于生命。舍生取义的背后,是文人超世思想的显现和崇高的献身精神。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5:45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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